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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3-31 00:00来源 : 福田区司法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七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82918934。

  一、概述

  公开政府信息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2013年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由局长揭德才任组长,副局长刘平、罗展、马晓歌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处主任、科长为小组成员。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了10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有专人定期录入、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结合《福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主要包括司法局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内设机构、科室组成,占总体13%;政策法规文件类信息48条,主要包括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如《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等,占总体48%;计划方案类信息12条,包括各年度主要工作规划等,占总体12%;业务办理类信息30条,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公示、批复,办事指南、有关业务表格等,占总体30%;机构历史及荣誉称号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2%;预算信息2条,包括每年度的预算公开信息,占总体比例2%。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网络公开,在“福田政府在线”和本机关部门网页进行定期公开;二是公开栏公开,在公开栏和街道宣传墙张贴本局相关信息;三是媒体公开,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宣传本局信息;四是活动公开,在服务窗口摆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利用现场咨询活动进行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0人,比上年度增加了3人,有专人定期录入、更新、完善政务公开信息。

  (二)有关信息费用收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和诉讼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情况

  2012年我中心共收到网上政务信息咨询13人次,回复咨询13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参加行政复议、没有参加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信息更新速度较慢。

  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进一步办好本局门户网站,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本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福田政府在线“法治城区建设”专栏建设,努力建设集动态信息、图片信息、普法信息、基层工作信息等于一体,反映区各部门单位和基层单位法治建设新成就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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