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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圳市南华保险经济有限公司-(2024)69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4-24 14:2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申请人深圳市南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的福工信行政决〔2023〕2号《关于收回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福田府行复〔2024〕69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经批准,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福田府行复〔2024〕6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福田区复议办,联系电话:0755-8899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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