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司法局 > 行政复议

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许世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9-04 17:3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申请人许世杰: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你举报深圳市福田区元达数码配件商行的一事未履行法定职责,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下称“本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因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表述不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已于2024年8月23日作出福田府行复〔2024〕595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你明确是否是不服被申请人对上述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福田府行复〔2024〕595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九月四日

  (联系人:福田区复议办,联系电话:0755-88992680)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