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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6-08 09:38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审计局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承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的是被审计单位,各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审计机关履行整改监督职责,具体来说,就是审计机关在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纠正查出问题、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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