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31 00:00来源 : 市审计局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一、相关法律,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飞颁布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 规定》以及《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三、相关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 规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等;
四、地方性法规,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较大城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等;
五、部门规章,即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颁布的部门规章,如《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等;
六、党委和政府的其他有关规定,如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
七、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如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审计署制定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文件和规范等。
同时,对于部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部门、单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部规定也是有效的审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