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的权限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08-18 00:00来源 : 区审计局
审计机关的权限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享有的权能,是审计机关的执法手段。至于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权限,则不在此列。审计机关的权限具体体现在《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中的“审计机关权限”和“法律责任”里,主要有:(1)要求报送资料权;(2)检查权;(3)查询存款权;(4)制止权;(5)调查取证权;(6)采取取证措施权;(7)暂时封存账册资料权;(8)通知暂停拨付款项权;(9)责令暂停使用款项权;(10)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权;(11)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权;(12)建议纠正违法规定权;(13)处理权;(14)处罚权;(1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16)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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