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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审计局内设机构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05 10:59来源 : 福田区审计局

  (一)办公室(综合计划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区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跟踪督办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全区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

  (四)法规审理科。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参与起草财经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监督审计业务质量。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审计业务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区直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组织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组织审计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指导和监督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六)整改监督科。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其结果公告情况;牵头起草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组织开展重大专项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审计统计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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