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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4 14:16来源 : 福田区审计局

——2024年9月在深圳市福田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个中心”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和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城区。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我区各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在困难,推动各项事业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取得以下成效:

  积极扩宽财源渠道,推动财政均衡可持续。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年国土出让收入完成33.08亿元,出台《福田区2023年度资产资源盘活实施方案》,加速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园、泰然立城物业处置等重点项目,新增资产盘活收入25亿元。二是积极争取新增债券,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22亿元,债券资金集中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立医院等重点建设领域。三是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中压减各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3亿元,组建项目预算审核工作专班,加强项目预算评审,构建事前绩效评估、审批立项与资金安排协同机制。

  聚力打造强民生格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首善教育优质均衡,全年教育投入超80亿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由1,333元提高至6,000元,新改扩建学校11所,新组建教育集团3个,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280座,成功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二是健康福田持续引领,卫生健康领域全年投入约40亿元,区属医疗机构病床数突破3000张、千人床位数全市第一,组建医疗健康集团3个,实现公卫中心街道全覆盖,成功创建广东省健康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连续九年全市第一。三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升级改造星光老年之家20家,新建长者饭堂及助餐点13家,完成适老化改造3030户,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补助金超4亿元,全年住房保障投入近15亿元,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

  全力支撑高质量发展,高效服务辖区重大战略。一是“三大新引擎”日新月异,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全年投入建设资金超10亿元,筹集约30万平方米高品质科研空间,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等30个重大项目落户,香蜜湖片区全年投入资金近5亿元, 金融文化中心、国际演艺中心等多个重点项目加速推进中。二是现代产业体系建强建优,全年投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35亿元,聚焦“20+8”产业集群,迭代升级“1+9+N”产业资金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引导基金招商等工作,推动大华国际等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落户福田,福田引导基金全年招引落地企业超40家。

  日益规范审计整改格局,“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狠抓源头治理,补齐漏洞,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区委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截至2024年4月,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整改率98%,通过调账、清理账户和资金上缴等方式完成整改问题金额合计55.83亿元,主管(监管)部门发出通知、指导意见13份,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完善制度15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我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0.66亿元,支出308.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8亿元,支出90.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支出1亿元。详见下表:

  2023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完成率

  收入总额

  308.49

  310.66

  100.70%

  100.85

  101.80

  100.94%

  1

  1

  100%

  支出总额

  308.49

  308.16

  99.89%

  100.85

  90.07

  89.41%

  1

  1

  100%

  结转结余

  -

  2.5

  -

  -

  11.73

  -

  -

  -

  -

  备注:

  1.预算数来源于《福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

  2.决算数来源于批复前的2023年财政总决算生成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63万元,因金额较小,未在表格列举

  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及还本付息情况、非税收入收支管理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制不完善、收入不准确。一是我区现行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国有控股企业上交利润比例,实际参照国有独资企业上交比例执行。二是区属国有企业因成本重复核算导致企业财务利润减少204.4万元,进一步导致当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准确。

  2.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本级预算衔接不够到位。2023年区发展改革局下达政府投资计划758,608.29万元,区财政局实际安排预算指标682,539.08万元,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当年财力实际完成情况与年初制定下达的全年政府投资预算指标存在差距。

  3.决算草案功能分类科目使用不准确。一是2家单位将各类展览活动费用、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支出共6,672.23万元列入“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功能分类科目。二是1家单位将智慧福田网络维护费、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考评服务费共318.4万元列入“国内贸易管理”科目。三是1家单位将扩建工程支出125万元列入“教师进修”科目。

  (二)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方面

  1.部分专债资金滞留监管账户。我区2021年、2023年发行的10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截至2023年末仍存在部分债券资金滞留监管账户未支出,涉及滞留金额11,404.66万元,涉及3家单位,其中1个项目所涉资金为2021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截至2023年底仍有186.24万元未支出。

  2.学前教育专项债券项目上缴专项收入科目不准确。2023年将应用于偿还学前教育专项债券当年债券利息的保教费收入1,945.0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科目并收归财政统筹使用,而非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科目用以债券还本付息。

  (三)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税执收单位未及时催缴非税收入。截至2024年2月,8家单位2023年以前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中仍有2,041.42万元尚未缴款,其中未及时催缴租金约1,219.35万元。

  2.超范围安排使用土地出让收入。2023年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城市建设支出”科目中有2,119.19万元用于不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的10个项目。

  3.体彩公益金消费券支出监管不到位。“一键预约”平台存在同一订单后台可同时核销多张消费券的监管漏洞,导致活动受益群体减少,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多个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采购管理方面

  1.采购流程倒置。2家单位共10个项目存在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实际履行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早于自行采购结果公告日期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201.53万元。

  2.验收程序不规范。2家单位共78个采购项目存在验收人数不足、缺少验收意见或验收日期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1,649.87万元。

  3.供应商资质审核不严。一是1家单位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部分报价供应商在参与报价时已注销工商登记信息的问题,涉及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7.10万元。二是16家单位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关服务资质或投标资格的问题。

  4.采购结果公示不规范。2家单位的3个采购项目存在未在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公示、公示不及时、公示未满3天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70.93万元。

  (二)财务及内控管理方面

  1.福利费发放程序不规范。1家单位向职工发放家属患病医药费补助和住院慰问金时所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

  2.往来款长期挂账。2家单位的应收垫付款430万元及应付到期履约保证金4.68万元挂账时间超3年仍未及时清理。

  3.重复结算服务费。3家单位存在同一客车同一服务时间在不同单位结算费用的问题,涉及重复结算金额13.4万元。

  4.长期借用第三方人员从事职能岗位工作。1家单位从引进企业、服务供应商等公司共计借用13名员工从事政府职能岗位工作。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1家单位签订的购买会计服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与实际结算不符。二是1家单位合同签订时相关服务内容表述不严谨,服务内容与其承担的辅助作用存在一定偏差。

  2.出勤人数和时长不符合约定。1家单位心理咨询服务项目中实际出勤的心理咨询师人数和每周工作时长均少于合同约定服务量。

  三、重大专项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我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设立及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制定方面

  1.产业资金政策条件与政策目标导向不符。一是我区“商协会发展支持”政策是对按要求导入协会基本信息的商协会给予5万元支持,并根据导入会员企业数按50元/个予以支持;二是我区“规范管理支持”政策是对每月按时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给予10万元支持。上述政策均属于日常数据填报工作,与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不符。

  2.部分产业资金政策长期无资金支出。一是我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中有3个政策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无申报成功项目,其中2个政策连续两年无企业申报。二是1家单位制定的产业专项资金政策子项目中有29个子项目在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无资金支出。

  (二)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执行方面

  1.资料审核不严。一是1家单位审核时未将申请支持项目中的税金、物业管理费等不可支持费用予以剔除,导致多计支持金额19.82万元。二是1家单位未严格审核企业提交的证件有效期及以往申请补助资金记录,导致3个项目多计支持金额90.35万元。

  2.审核制衡机制存漏洞。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1家单位的104个产业支持项目初审和复核为同一人。

  3.应追回资金未及时追回。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21家企业在领取产业资金后未满五年即迁出福田区,产业资金主管部门未及时按照监管协议要求追回相关资金,涉及金额732.77万元。

  (三)产业空间资源协同管理方面

  1.产业用房使用监管不到位。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1家公司以优惠租金承租政府产业用房,向入驻企业收取高额服务费,涉及金额248.89万元。

  2.企业绩效考核监督不到位。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1家公司年度考核指标未达标却仍享受政府产业用房租金优惠。

  四、民生类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47个涉及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审计现场查勘抽查发现11家单位的15个项目共计58处现场存在实际水箱体积小于施工图、苗木规格数量与竣工图不符等未按图施工问题。

  2.项目工程变更审批不严谨。一是2家单位2个项目共计存在27份变更责任区分不明的工程变更联系单,涉及金额约143万元。二是1家单位2个项目存在设计变更总量较多、涉及金额较大问题,其中还存在2份错误变更,变更后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同,导致增加造价48万元。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未按规定询价采购。2家单位2个项目的部分新增材料属于政策规定应询价采购范围,但未在规定平台进行询价采购,涉及金额约278万元。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吊篮检测费计费不合理。1家单位的项目吊篮检测工作应根据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实际却由代建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吊篮检测工作,委托检测费用共约270万元。

  2.多计竣工图编制费。1家单位的项目设计合同约定编制竣工图并收取相关费用,实际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存在多计竣工图编制费风险,涉及金额331万元。

  3.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据实调整。1家单位的项目施工合同按计划建设五个地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219.49万元,后续调整取消两个施工地块但未取消对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工程造价方面

  1.部分项目清单工程量、单价计算有误。审计抽查发现5家单位的20个项目在工程结算编审方面存在偏差,存在套价错误、多计工程量等情况,涉及金额共计约8,697万元。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有误。一是1家单位的项目施工单位在模拟清单招投标时已对模板措施费进行投标报价,但在重新计量预算文件时又新增措施费“结构板顶架超高增加费”21万元。二是1家单位的项目新增清单部分单项仅需要计取混凝土差价,而预算编制单位完全重新组价,导致增加造价98万元。三是1家单位的项目重新计量施工图预算文件部分措施费未按合同约定按包干计取,多计约2.07万元。四是2家单位的2个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标准推荐费率计取,多计约30.75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审计持续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资产账实、账账不符。一是4家单位未及时入账固定资产,累计少计581件资产合计727.55万元。二是11家单位的资产台账与财务账不符,应记未记台账合计5,480.62万元。

  2.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1家单位未及时对357件已到报废期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开展清理,涉及资产原值802.45万元。

  3.已验收使用资产转固不及时。1家单位未与区建筑工务署对已竣工验收项目做好资产移交并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资产362.37万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决策制度不健全且重大投资决策未经董事会决议。1家区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对于应由支部委员会和董事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事项缺少明确标准,在未经支委会前置审议及董事会审议决策的情况下,由经营班子会议决议作出投资建设某项目二期的决定,拟投资金额957.9万元。

  2.违规减免分公司应上缴管理费及兜底分公司亏损。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间,1家区属国企以“经营困难”等为由减免11个分公司18个项目的管理费共计811.10万元;以“为推进业务顺利开展”等为由将分公司部分应上缴管理费返还至其他2个分公司,涉及返还金额263.94万元;未经任何集体决策程序减免5个分公司管理费50.88万元;兜底分公司某项目亏损335.95万元。

  3.部分资金支付依据不合理。1家区属国企未对分公司个别项目提供的人工成本、材料及购买服务费用等进行审核,存在项目人工成本核算不准确、采购合同验收记录不真实以及货物签收单关键信息缺失等问题,涉及已支付人工、材料成本445.66万元,未支付材料成本168.5万元。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2023年6月以来,区审计局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纪委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共发出移送处理书14份,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51起,涉及金额8,614.35万元。其中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4起;移送招标采购主管部门的违规问题线索22起,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问题;移送国有资产监督部门的违规问题线索6起,主要是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减免、返还管理费等问题;移送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的违规问题线索19起,主要是施工单位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审计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堵住问题源头。一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国有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收益上交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专债资金使用及还本付息管理。二是针对内控风险缺失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支付审核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自行采购规定,规范合同签订及支付报账程序。三是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监督细化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严格依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国有企业,加强支出依据审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学习,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强化相关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力度,深刻、透彻认识并执行上级政策措施,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过紧日子”,各项财政支出既要做到“合规性”也要提高“经济性”。二是及时优化调整产业资金政策,在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下推动政策高效对接市场需求,加强产业资金和空间使用的内部监督和绩效评估。三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项目现场监管核查,保障各项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三)切实要求责任人主动担当,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切实要求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主动尽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查处移送一批案件,形成强大震慑,避免破窗效应。一是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及时催缴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非税收入,严格规范审核产业专项资金等对外补贴事项,依法追回违反约定的资金补贴,涉及违法违纪的事项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二是各工程建设单位应责成代建、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认真履职,落实项目建设各方责任,工程造价严格管理,强化合同履约管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服务合同等文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处罚。

  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40个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按规定时限要求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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