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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移是否接收,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0-16 15:03来源 : 区沙头街道办

  

  党组织关系转移:

  1.转单位:如所在单位属于沙头街道办管辖,而所在单位没有党委党支部的情况下(单位已有党委党支部街道不予接收),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移我街道所属社区党支部。

  提供资料:介绍信、在职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物业证明、党员信息采集表

  2、转居住地:如无单位,党关系转移所居住社区的党支部

  提供资料:介绍信、党员信息采集表

  介绍信内容:如广东省外转入,台头:福田区委组织部,去处:沙头街道党工委。如广东省内转接,请报我街道党委名称:沙头街道党工委。

  办理步骤:1、先到原党委开介绍信2、(跨省市)到福田区委政务大厅3、到沙头街道政务大厅4、分配到所属社区党委和支部。咨询电话:0755-83426039。咨询QQ:3065676528。(大厅暂不接受预备党员关系转移,可拨打82955139电话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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