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 常见问题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0-17 15:10来源 :

  需要材料:

  1.入伙通知书复印件;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3.告知单位(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产权证或法人的则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手续:

  需填写《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告知书》两份,一份交街道办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份交福田区建设局,连同上述材料一起交至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局,启动业主大会成立程序以便选举业委会。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