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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6日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1-16 09:00来源 : 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本省以及对口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2021年10月及以后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补贴每月按用人单位为脱贫人口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现将2023年1月16日审核通过的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以下内容为初步审核通过的名单。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

  举报电话:0755-83406723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附件: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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