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街道车辆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5-10 10:23来源 : 区沙头街道办
一、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标的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公务车维修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维修服务对象主要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公务车,维修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人员、技术设备、维修经验和必要的零件储备。包括公务车装备维修、一级、二级维护,大、中、小修理,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二、商务需求
1.服务期:从供应商资格确认之日起一年,项目到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服务情况延长服务期限,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则不再续约。
2.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
3.报价要求: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工时单价、维修材料管理费率必须在深圳市运输局规定范围内。
4.付款方式:财政资金
5.违约责任:依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所需证明材料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场所地址位于深圳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经营范围涉及汽车维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具有合法汽车维修资质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必要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6年4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履约承诺书;
7.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车间规模(精确到平方米);(2)企业所在地,至我单位路程(精确到公里);(3)近三年在深营业额;(4)专业技术人员规模;(5)服务时间,包括上门接车时间、车辆维修时间、企业每日工作时间等。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2019年5月16日18:00时。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沙头街道办事处210。
(联系人:李锡光,联系电话:83400821)
备注:除用于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材料外,其他文件应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