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水务局 > 常见问题

生活中的废电池回收后该怎么处理?

时间 : 2019-01-21 16:12来源 :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问:这里是一个3000来人的企业,由于废电池对环境污染较大,公司决定收集员工生活中的废旧电池再做统一处理,但后续怎么处理当地环保局也不清楚,所以我想咨询这个废电池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是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4-49。产废单位须将其交给有资质企业规范处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在官网上主动公布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内含经营企业核准经费范围。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