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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对人体有何危害?

时间 : 2011-09-02 00:00来源 : 区环水局

  甲醛又名蚁醛,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气体密度为1.067千克/立方米,易溶于水和乙醇。40%的水溶液通常称为福尔马林。甲醛用作合成树脂及其他化工原料,在医学上用作防腐剂和消毒剂,在农业上用于种子消毒和杀灭真菌。甲醛在空气中的质量浓度达1.2毫克/立方米时,即能嗅出,2.4~3.6毫克/立方米时,开始出现刺激症状。甲醛为刺激性毒物,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作用,使蛋白质凝固。接触甲醛蒸气可致皮肤过敏,急性中毒时能引起鼻炎、咽炎、支气管炎以及皮肤炎等病症。严重时导致肝炎、肺炎并损害肾脏,致使排尿完全停止。福尔马林液污染皮肤或溅入眼内,可造成溃损,必须即时冲洗处理。慢性中毒时可引起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视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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