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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浓度降4微克/立方米深圳第三季度空气质量优天数同比增19天

时间 : 2017-11-06 15:39来源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市人居环境委昨天发布今年第三季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第三季度深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9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9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

  今年第三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1~179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9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9天;Ⅱ级(良)的天数为15天,比上年同期减少18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4天,占总有效天数(92天)的91.3%,比上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臭氧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6微克/立方米。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第三季度盐田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福田河和坪山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其他10条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福田河和坪山河水质明显改善,盐田河、王母河和大沙河水质有所改善;凤塘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观澜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西乡河、沙湾河(罗湖)、新洲河和龙岗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布吉河、茅洲河和深圳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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