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史上最严水源保护条例
时间 : 2016-08-08 00:00来源 : 市人居委
市人居委建议对《特区饮用水源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修改,制定符合当前饮用水源管理要求、更为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深圳市人居委介绍,在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中,针对34宗违反饮用水源管理的违法行为,市人居委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363.5万元。
市人居委介绍,法规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各单位在监管职能上既存在交叉又出现空白。
2015年,新《环保法》和新《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后,对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的管理措施。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市人居委组织进行了法规清理工作,启动《水源条例》修改的前期调研等立法工作。
市人居委建议,依循《水污染防治法》、《环保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上位法,结合深圳饮用水源管理实践,对《特区饮用水源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修改,制定符合当前饮用水源管理要求、更为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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