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水务局 > 通知公告

福田区水务局关于举行“香蜜湖水库改建及片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14 15:26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香蜜湖水库改建及片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位于香蜜湖片区北区,西邻在建的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是该片区北区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是“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城市新客厅”规划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把香蜜湖片区打造为深圳先行示范区规划建设的新标杆、粤港澳大湾区的新亮点,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福田区水务局拟举行“香蜜湖水库改建及片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二、听证事项

  “香蜜湖水库改建及片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等。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

  四、听证会参与人员

  (一)听证组成员:3人。

  (二)听证陈述人:部门陈述人1人。

  (三)听证参加人:9人,由公众通过本公告征集报名。

  五、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福田发展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单位注册信息(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和参加人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参加人9名,参加人通过网络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9名,将根据参加人类别由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抽签产生。

  七、听证参加人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18:00截止。

  报名方式:登录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下载并填写《听证参加人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swjszy@szft.gov.cn。


  附件:1.香蜜湖水库改建及片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简介

             2.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福田区水务局

2024年8月14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