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自来水收费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2-03-11 14:10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各城中村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福田区城中村供水管理工作,维护城中村居民用水合法权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城中村自来水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田区城中村已实行供水抄表到栋(户),市水务集团严格按市政府公布的水价标准(见附件)和用户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用户收取除水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市水务集团收取水费,应发给用户《水费交纳通知书》。《水费交纳通知书》应标明“抄录水表日期及水表读数,本期实际用水量,本期应交水费总额,交纳水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三、用户对交纳水费有异议的,应自接到《水费交纳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市水务集团提出异议,市水务集团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
四、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机构(含房东、二房东等)不得向用户分摊水损耗、自行调高水价或以代收水费为由向用户收取除水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市水务集团或物业管理机构(房东、二房东等)不按规定收取水费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并向福田区水务局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5-82776285,电子邮箱:swjszjc@szft.gov.cn。
六、福田区水务局受理投诉举报后,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有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处非法所得十倍的罚款。
特此通知。
福田区水务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