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6 17:03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编制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要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度、规范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福田区水务局依托福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资金信息、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累计200条;在新闻报刊上发布相关报道38条,定期在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大厅投放信息宣传册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福田区水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去年10件,减幅达70%,经分析研判,较去年数量减少的原因为:随着信息化手段的高效运用和往年依申请公开数据的运用,我局针对性地加强主动宣传报道,为市民了解我局的职能和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福田区水务局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在本机关网站上进行更新和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水务局专栏下设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常见问题、网上咨询等栏目,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全年公开信息累计200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公开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举办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分析、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主动公开意识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4年,区水务认真贯彻局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继续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建立常态化报送工作动态机制,展示水务风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及时、准确、便利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等,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连续性,以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田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706房,电话:23917826,电子邮箱:swj@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