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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1-16 17:03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编制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要用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度、规范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福田区水务局依托福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资金信息、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累计200条;在新闻报刊上发布相关报道38条,定期在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大厅投放信息宣传册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福田区水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去年10件,减幅达70%,经分析研判,较去年数量减少的原因为:随着信息化手段的高效运用和往年依申请公开数据的运用,我局针对性地加强主动宣传报道,为市民了解我局的职能和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福田区水务局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在本机关网站上进行更新和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水务局专栏下设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常见问题、网上咨询等栏目,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全年公开信息累计200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公开内容。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研究部署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举办全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开展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分析、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78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主动公开意识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4年,区水务认真贯彻局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继续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建立常态化报送工作动态机制,展示水务风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及时、准确、便利的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等,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连续性,以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田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706房,电话:23917826,电子邮箱:swj@sz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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