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6 16:34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编制福田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福田区水务局依托福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资金信息、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累计173条;在新闻报刊上发布相关报道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福田区水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同2023年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福田区水务局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在本机关网站上进行更新和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水务局专栏下设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常见问题、网上咨询等栏目,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全年公开信息累计173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公开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区水务认真贯彻局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努力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和利用新媒体、新手段进行政务公开,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拓宽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性和生动性,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二是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并为工作人员提供实践机会,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以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田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706房,电话:23917826,电子邮箱:swj@szf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