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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20 10:40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编制福田区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定公开职责,聚焦水务领域民生关切与重点工作,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惠民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福田区水务局依托福田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资金信息、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累计135条;在新媒体、新闻报刊上发布相关报道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福田区水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0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有效申请8件),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依法依规办结9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与2024年相比,有效申请增加5件,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成效显著,公众依法行权意识提升,带动申请数量实现合理小幅增长。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福田区水务局结合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在本机关网站上进行更新和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水务局专栏下设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常见问题、网上咨询等栏目,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全年公开信息累计135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和公开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714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内容的丰富度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区水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路径,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企涉民的水务领域重点信息,进一步加大民生关切事项的公开力度;二是创新公开载体与形式,推动信息精准化、直达式推送,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内容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田区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706房,电话:23917826,电子邮箱:swj@sz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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