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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普如何组织实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9-02 10:04来源 : 福田区统计局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设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此次普查将充分发挥县、乡、村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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