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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是否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7-01 08:06来源 : 福田区统计局

  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直接开展商品零售活动的企业,应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范围。提供电商平台服务、技术支持的企业不能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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