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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1-21 00:00来源 : 区统计局

    

  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网格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中心、队、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印发福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20161121日 

    

    

  附件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明确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目标 

  (一)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各工作岗位正确有效实施; 

  (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 

  (三)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 

  二、执法职责和责任单位 

  (一)执法职责: 

  依法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依法对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如下简称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调查;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反统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其他违反统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3.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4.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5.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6.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7.深圳市统计代理管理办法 

  (三)责任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稽查所 

  三、各级主体责任 

  (一)局长 

  为本部门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和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负责福田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审定和决策; 

  3.组织对重大统计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讨论和决策; 

  4.组织全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对全区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二)分管领导 

  1.协助局长抓好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2.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3.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 

  4.组织对统计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审核; 

  5.组织对行政执法违纪、行政执法错案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监督处理意见的落实。 

  (三)责任单位负责人 

  1.协助局长、分管领导做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2.落实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3.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全面管理工作; 

  4.负责权限范围内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审批; 

  5.负责立案、处理、结(销)案呈批文书的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6.负责受理拟被处罚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工作; 

  7.负责落实有关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事项; 

  8.负责组织执法文书修订、案卷评查工作。 

  (四)行政执法人员 

  1.在规定的职能范围和区域内,根据领导安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对日常监管及承办的违法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建议合理;确保检查文书使用正确、制作规范、合法有效、齐全整洁、送达及时; 

  4.负责对举报案件、重大及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汇报调查情况; 

  5.负责开展统计新领域、新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探索新的执法检查途径及方法,总结和积累执法检查经验; 

  6.负责解决区执法检查工作中的疑难性问题; 

  7.参加集中执法大检查; 

  8.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9.撰写执法检查工作信息。 

  四、岗位职责要求 

  (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义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三)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执法机关开展执法活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四)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五)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无故或者借故拖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履行职责的法定时间和本规定限定的期限;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 

  3.索贿受贿,以权谋私; 

  4.涂改、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记录或者证据; 

  5.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7.向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或者其他有关人员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8.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9.有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五、局办公室应每半年组织本单位梳理行政执法执法岗位人员调整情况,并相应修改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表。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福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 

           2.本部门(含派出机构、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及其他直属单位)及受委托行政执法单位的“三定”方案 

    

    

    

  附件1 

    

  福田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岗位人员责任表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主要职责和任务 

部门负责人 

刘宏 

局长 

  为本部门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和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 

刘明聪 

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好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统计稽查所 

金超 

所长 

  在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主持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全队执法工作计划、方案及工作总结的审定工作;负责组织立案和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受理拟被处罚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工作;负责落实有关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事项。 

林师武 

副所长 

  负责全队执法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具体安排各业务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并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负责立案、处理、结(销)案呈批文书的审核,签署审核意见;负责执法报表、执法信息的审定工作;负责组织执法文书修订、案卷评查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工作。 

叶辉乐 

办事员 

   在统计稽查所所长领导下,履行执法检查岗位工作职责:负责对全区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结论正确、建议合理;确保检查文书使用正确、制作规范、合法有效、齐全整洁、送达及时;负责协调、指导和督察街道网格中心的执法检查工作,解决其执法检查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接收、审查其执法检查案卷文书并办理移交;参与集中执法大检查;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撰写执法检查工作信息。 

周玉珊 

办事员 

陈燕 

办事员 

 

    

  附件2 

    

  本部门(含派出机构、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及 

  其他直属单位)及受委托行政执法单位 

  的“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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