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田区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0-28 00:00来源 : 区统计局
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批备案工作,及时统计我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根据广东省《关于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6〕61号)》文件精神,我局将于近期开展福田区“四上”企业增减变动情况审批备案工作,需要相关企业予以配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福田辖区内符合以下类型的企业:
1、新开业(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2、“四下”调整为“四上”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指原本存在的单位,随单位规模扩大达到统计标准规模以上的单位。
3、变更主要信息的原“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
二、2016年年度审核具体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16年年度审核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2016年11月10日前,提交“四下转四上”单位和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单位的审核资料。
(2)第二批:2016年12月22日前,提交“四下转四上”单位及新开业单位的审核。
(二)审核范围。
1.第一批年度审核。
(1)“四下转四上”单位。“四下”调整为“四上”且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
(2)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专业或辖区(跨省)变更的原一套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原一套表单位。
2.第二批年度审核。
“四下转四上”单位及新开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三)报送材料
1、“四下转四上”单位及新开业单位。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除外)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工商登记信息,且能直接利用工商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上述证照复印件。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或企业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或企业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
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或企业公章的企业增值税申报表等。
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还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新增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或照片均可)。其中,合同类资料或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概算、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2、变更主要信息的原调查单位。
(1)变更专业的调查单位:变更专业后的企业需按照上述对“四下转四上”单位和新开业单位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变更前的专业需填写年度审核登记表(二)申报退出。
(2)辖区(跨省)变更的调查单位:变更后的省份需提供以下材料: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证照的情况与“四下转四上”单位和新开业单位同;变更前的省份需填写年度审核登记表(二)申报退出。
(3)变更代码或名称的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证照的情况与“四下转四上”单位和新开业单位同。
三、月度审核具体要求
(一)审核时间
1、各地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6〕4号)的规定,继续开展2016年10月-12月的月度审核工作。
2、2017年的月度审核工作于3月至12月期间进行,应在每月3日前完成新开业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原调查单位,以及单位名称变更的原调查单位的审核。
(二)审核范围
1、新开业单位。
2016年第4季度及2017年新开业(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新开业或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其中,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调查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服务业调查单位按申报时月均营业收入预计全年能够达到规模标准;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调查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一套表范围的法人单位。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原调查单位。
(3)单位名称变更的原调查单位。
(三)报送材料
1、新开业(投产)的调查单位。
月度审核登记表,证照资料以及财务或统计资料等。证照材料以及财务或统计资料要求与年度审核中对“四下转四上”单位和新开业单位要求一致。
2、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发生变化的原调查单位。
月度审核登记表,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单位的营业执照(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的工业、建筑业法人单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财务资料(具体要求与年度审核中对“四下转四上”单位和新开业单位要求一致)。
3、单位名称变更的原调查单位。
月度审核登记表,营业执照(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证照的情况与年度审核中“四下转四上”单位和新开业单位同。
四、注意事项
所有填报的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均须盖上单位公章并报送至各街道统计工作站。
手机号码是四上企业的审批系统必要审核条件之一,请留下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五、其它事项
请各被调查单位配合本项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报表和报送相关资料。对于迟报、拒报、虚报和瞒报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给予处罚。
附件:各单位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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