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10-25 00:00来源 : 区统计局
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征文活动的通知
12月4日是我国宪法颁布纪念日,在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区统计局结合我区统计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1年“12·4”统计法制宣传征文活动,欢迎广大群众和统计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征文内容:描述个人对统计法制的学习心得与感悟,以及统计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二、征文要求:作品立意要新颖、贴切,文本事实要真实、具体。征文稿件必须是本人创作的作品,一经发现抄袭之作不得入围评选。
三、征文体裁规格:本次征文活动文体不限,通讯、散文、访谈、纪实作品字数在2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50行。
四、征文截稿时间:本次征文活动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结束。
五、征文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一等奖50名,二等奖100名。
六、参赛作品将择优在《福田统计》简报内发表。
七、征文投稿方式:征文稿件以电子版发送到区统计局稽查所邮箱(FTTJjichasuo@163.com)或传真到福田区稽查所,稿件注征文字样,写清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人:陈可、叶辉乐。联系电话: 82918432(直线及传真)、82918333-2534(内线)。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