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用“扫码读数”程序开展福田区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5-24 10:04来源 : 福田区统计局
福田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我区基本单位的有关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的通知》(粤统字[2009]5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开展福田区基本单位名录更新统计调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报告期内在市、区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的(但未入福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在福田辖区内开展业务及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不含个体户。
二、时间和工作流程
依据国家统计局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动态维护更新。2022年2月起,以分批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上级统计部门统一安排为准。
本项统计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进行,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由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实地走访,通过“扫码读数”程序,扫描调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获取单位基本信息,填写主要业务活动、运营状态和从业人数,定位地理位置信息等,并上报数据。
三、其他事项
请各接受调查单位高度重视本项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配合,如实提供核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将资料交给实地核查的调查员。对于迟报、拒报、虚报和瞒报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给予处罚。
本通知挂网地址为:福田区统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隶属于“福田政府在线”下的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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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2022年5月16日
各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