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28 12:09来源 : 福田区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福田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田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重点公开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坚持“主动公开、高效便民”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有效发挥统计信息公开权威、规范和便民的作用。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福田区统计局通过“福田政府在线”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件,其中统计信息类信息60条,主要包括《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等,占总体的45.8%;其他各类政府公开信息71条,占总体的54.2%,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业务动态、部门预决算信息和常见问题解答等,处理、答复网上咨询15条。所有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福田区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原因无法提供1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增加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福田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政府信息类别和属性,动态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遵循“四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审批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福田区统计局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基础上,依托统计开放日、普法宣传及网络、媒体、网上直报系统等多形式发布统计信息,强化统计生产过程与成果的宣传解读。此外,持续做好部门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安全维护,提升信息发布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福田区统计局通过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常态化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操作辅导、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福田区统计局在信息公开多元化建设方面仍有不足,需要加强改进。一是立足本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透明度。二是积极探索尝试图文、视频等多元解读形式,加强统计法规宣传和统计数据解读,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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