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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16年第14期)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8-09 00:00来源 :

  福田区统计局 

  2016年7月20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以及《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区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福田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本次调查最终调查人口为4.5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94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总量的2.73%。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如下: 

  一、总人口 

  2015年末,全区常住总人口为144.06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31.75万人相比,五年间共增加12.31万人,增长9.34%,年平均增长率为1.80%。 

  二、家庭户人口 

  2015年末,全区共有家庭户39.0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12.4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3人相比,上升0.3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5.60万人,占52.48%;女性人口为68.46万人,占47.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5上升为110.41。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48万人,占13.52%;15-64岁人口为116.52万人,占80.8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06万人,占5.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例上升1.6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例下降3.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2.24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1.15万人,占97.9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91万人,占2.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2.14万人,增长9.4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0.17万人,增长6.20%。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6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48.21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8.93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2.03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5.11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七、人口的流动 

  全区常住人口中,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县(市、区)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91.88万人,占63.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现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县(市、区)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7.75万人,增长9.21%。 

  注释: 

  ①为增强区一级单位的代表性,使调查数据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服务,广东省人调办对我市这次调查的样本量在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作了扩大。 

  ②这次调查的登记对象为调查标准时点在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③常住人口具体包括: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2.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登记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登记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 

  ④本公报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均为普查公报数,调查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⑤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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