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福田区户籍的烈士亲属经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后,可自行前往异地祭扫,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异地自行祭扫的烈士亲属,祭扫回程后,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