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部门网站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福田双拥 > 特别报道

召开专门会议 进行操作培训 福田区实施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信息采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10:13来源 : 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建立健全退役军人荣誉体系,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10月29日,福田区召开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副区长朱伟华主持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全场

  11月8日,福田区民政局又组织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业务培训会,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近130人参加。福田区民政局副局长余艳红作动员讲话,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王鹏解读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退役军人事务部指派的软件开发公司工程师伊祥明,就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技术进行了培训。

  会议现场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采集内容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采集工作通过集中采集、自主申报等方式实施。请采集对象按照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的时间、地点安排,携带退伍证(转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申报信息。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