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 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项目名称 | 2023年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医疗保险项目 |
项目单位 责任人 | 刘*元 | 联络人及 联系方式 | 周*湄 0755-23488370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彩票公益金 | 资金下达数(万元) | 298.08 |
实际支出(万元) | 219.37 | 其中:彩票公益金支出(万元) | 219.37 |
资金是否结余 | 是 | 结余处理 | 区财政统一收回 |
项 目 内 容 | 项目概况,周期: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满足各类优抚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为具有本区户籍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设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补助以及个人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补助。 周期为2023年全年。 |
项目完成情况(详细说明,未完成的项目还要预计未来完成情况): 一是为通过个人窗口已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优抚对象发放医疗保险补助费,2023年累计发放2012人次。(未达退休年龄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909元/月,其他优抚对象为717元/月;已达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且继续缴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1223元/月,其他优抚对象为964元/月)。二是为254人次的优抚对象发放个人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补助。三是为1317名优抚对象购买惠民保补充保险。 |
资金使用情况(详细说明):项目预算资金298.08万元,实际使用219.37万元,预算执行率74%。预算结余的原因一是因全年人员呈动态变化,既有新增符合条件人员,也有已达退休无需缴交医保人员。截至12月份,有142人需要缴交医保,全年减少了41人,使用经费逐月减少;二是优抚对象个人门诊、住院自付部分补助经费使用是实报实销,由于一站式医疗结算系统暂停使用,优抚对象就医后自行到街道凭票据报销,会有经费使用滞后情况。 |
实际效果:2023年,我区为2012人次的优抚对象发放社会医疗保险补助费,为254人次的优抚对象提供个人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补助。本项目缓解了优抚对象的医疗压力问题,进一步保障我区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对提升和保障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
项 目 依 据 | 立项依据:《深圳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参保补助标准的通知》、 |
采购方式:无 |
绩效评价 及其他 | 绩效评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险项目已按要求落实到相应优抚对象,对减轻优抚对象医疗压力,提高生活水平发挥了作用,得到了他们的充分认可。 |
审计结果:已审计 |
是否接受投诉及其他: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