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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04 10:19来源 :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机构概况: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前身为区财政局下属物业资产管理局(副处级),1998年9月因机构改革变更为“福田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正处级),2003年9月更名为“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内设综合部、经营部、物业部、产权部和资产财务部。另下设沙尾工业区、城管基地和国际创新中心三个物业管理所。

  内设机构: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内设5个:综合部,物业部,经营部,产权部和资产财务部。各部的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

  1.负责公文收发、文秘宣传、会务安排、信访接待、政务信息公开和印章管理等;

  2.负责人事、工青妇和计划生育;

  3.负责内部规章制度的制订、党建工作的协调落实、机要保密与网络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

  4.负责内部文件的督查督办,协调落实绩效考核指标及督办件的汇总上报;

  5.负责办公用品(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公务用车管理、退休人员服务等后勤服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物业部

  1.负责政府物业日常维护、维修、装修及升级改造;

  2.负责政府物业日常管理,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或合同;

  3.负责直接管理的政府物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管理;

  4.负责物业本体维修基金及空置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营部

  1.负责政府产业用房信息推送、市场租金评估,租赁合同签订及登记备案,执行产业部门考核结果;

  2.负责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房源信息及租赁合同录入等;

  3.负责其他政府经营类物业的市场租金评估、租赁合同签订、终止、登记备案等;

  4.负责租赁社会物业的市场租金评估、租赁合同签订、终止、登记备案等;

  5.负责经营类政府物业租赁合同的信息系统录入及档案管理;

  6.负责租金催缴、租赁纠纷处理及法律诉讼等;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产权部

  1.负责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及建设管理;

  2.负责政府物业资产接收建档和产权登记;

  3.负责政府物业资产调配及授权使用;

  4.负责政府物业购置及资产处置;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资产财务部

  1.负责全区政府物业资产账务登记和台账管理;

  2.负责资产调拨、处置、清查、评估、盘点、统计及区政府投资项目物业资产登记、核销等;

  3.负责政府物业收入核算及税费缴交;

  4.负责租用社会物业经费预算与支出核算;

  5.负责购置物业资金核算与管理、社区配套物业资产账务接收;

  6.负责制订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租赁保证金管理、票据管理等;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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