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04 10:20来源 :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区政府物业资产的管理部门,代表区政府对政府物业资产行使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调配权和产权界定权,并进行统一接收、登记和统筹管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订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物业管理,并检查、监督各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负责管理区政府经营性物业资产出租收益计划;
(四)接收区政府委托对政府物业资产进行管理,保证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五)向房地产权主管部门申办我区区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占有使用、产权属区政府的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房地产证,并向使用单位发放使用证书;
(六)负责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接收,并做好产权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政府物业资产台账及产权资料档案,并对政府物业的使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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