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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处置固定资产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29 12: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对福田保税区已拆除隔离围网回收进行处置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响应单位现场评估并提交回收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田保税区已拆除隔离围网回收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遴选,价高者得,不低于残值评估价88,790元。

  三、资产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固定资产为隔离围网,处置方式为公开回收,拟处置资产均已完成拆除,拆除长度约2公里,统一堆放在福保街道保税区货车停车场。

  四、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回收资质的公司,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上述采购内容要求。

  五、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

  六、看样时间

  各有意向的响应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代理人其中一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看样。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现场看样时间:2026年1月6日15点~16点,地点为保税区货车停车场,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的要求。


  图片1.png

   


  七、投标单位报价要求

  看样后,各有意向的响应单位综合考虑项目回收报价,回收报价包括运输费、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八、截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包括: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承诺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第十一条全部违约处置条款);

  所有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应于2026年1月9日上午12点之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2何工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九、截标后说明

  若首轮招标时限内响应单位不足二家的,将进行二次公告;若第二轮招标时限内,招标响应单位仍不足二家的,将进行三次公告;若第三轮招标时限内,招标响应单位仍不足二家的,则终止本次公开采购回收事项。

  十、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招标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回收单位后将在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十一、其他处置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信息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署委托协议,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处置回收款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招标人收到回收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待回收的隔离围网全部清运完毕。否则视同供应商放弃待回收的隔离围网回收权。若首轮中标供应商未按时限签署协议、支付回收款或完成清运即视为根本违约,已支付款项我单位将不予退还,同步取消中标资格且标的物收回重新处置,同时永久失去本项目(含后续任何轮次重新招标、补充招标等各环节)的投标资格,违约行为将在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官网公示6个月。

  十二、诚信管理

  本项目将记录供应商履约诚信情况,违约供应商信息将按程序报送至福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相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1.残值报告

             2.围网图片

             3.福田保税区已拆除隔离围网回收委托合同


  (联系人:何工,83074989)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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