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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田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福田区应率先按规划标准补齐民生必配“社区级公共设施”短板的建议》建议内容及办理答复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18:29来源 :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建议内容】

  社区作为深圳市市民最基础的组织有600多个,虽然市、区、街道各级政府近几年均为社区办了不少“民生微事实”,投入资金亦不少,但经过我们随机调查了解福田区17个社区现状,对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7修订)(以下简称《深标》(2017修订)),发现社区公共设施必须配置的社区级管理用房和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康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四项均未达标,后三项差距还较大。有的项目根本没有配置,有的项目的建筑面积远达不到标准要求,而且有的项目在整个街道办辖区内均没有设置。这些项目都是与市民贴身相关的、直接服务民生的项目,其中尤其是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康中心缺口较大,直接关系到“老有所养”的居家养老为主、“病有所医”分级医疗的实施,而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室又关系到便民、文化娱乐等幸福感,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

  习近平主席在新年贺词里面要求“我们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2018年是开局的关键一年,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3年攻坚亦时不我待。因此,福田作为深圳市中心区、“首善之区”和“幸福之区”应尽快按《深标》(2017修订)补全民生必配的“社区级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为全市做出典范,责无旁贷、亦刻不容缓。

  一、 社区级公共基础设施调研现状

  我们这次重点调研了3个街道17个社区,并亲自走访了部分社区工作站、社康中心、与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访谈交流,将相关社区调研的基础资料列表汇总(详见附件表(一)),对照《深标》(2017修订)表5.4.1的公共设施及部分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中必配公共设施要求(详见附件表(二)),发现存在较大差距。

  二、 从调研材料分析全区“社区级公共基础设施”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导致问题的原因

  (一)、产生问题的缘由:

  1、法定图则制定时所依据额是《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中公共设施及部分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配置标准,《深标》历经十多年,曾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条文修编,并结合深圳市城市一体化和实际发展需要先后进行了5次局部调整修改,如日间照料中心由2010年开始配置,2017年2月16日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深规土【2017】99号》关于施行《深标》(2013版)中幼儿园等公共设施修订条款通知,又正式对《深标》(2013版)涉及的社区级公共设施标准进行了修订(即《深标》(2017修订));而福田区建设较早,法定图则的编制大多在2000年至2010年完成,并逐渐覆盖全区。因此全区法定图则编制中所采用的配置标准的落后(如当时《深标》未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致使现社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不能按新标准达标,这是客观的历史因素。

  2、福田区建设和发展速度太快,很快继罗湖区之后成为建成区,当年政府对规划的落实和监管,尤其在社区级公共设施方面不够重视。现在看来当时法定图则规定的也未全部到位,一旦成为建成区后,落实起来难度更大。

  3、深圳市历来重视大工程的建设,而对公共基础设施小工程的建设各级政府均未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导致其配置不尽如人意。

  4、建成区各种客观因素,实际困难和矛盾,加之机构调整,以及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最基层组织责权难及也是落实难的因素。

  (二)从调研资料分析全区“社区级公共设施”存在的共性问题:

  《深标》(2017修订)涉及必须配置社区级公共设施标准修订的仅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两项,而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原《深标》(2013版)标准执行(详见表(二))。

  考虑到调研实际情况和配置标准要求,许多社区将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服务中心)组合并列表,将调研资料表(一)与表(二)对照,现状“社区级公共设施”存在以下问题:

  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普遍配置不足,而且面积不达标。

  梅林街道13个社区,仅在梅京(478.5㎡)和新兴(856㎡)社区配置了2处街道层面的升级版日间照料中心(有部分颐养床位),服务整个街道;园岭街道抽查了2个社区(长城和南天)均缺普惠型日间照料中心,仅长城社区有一个民营(港办)“3H颐养康复中心”服务全市,高端收费,据了解入住者基本非本片区居民,而临近的华强北街道5个社区也均未设置日间照料中心。

  2、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按《深标》(2017修订)和法定图则未全部配置到位,社区已配置了的,其建筑面积普遍不达标(要求建筑面积≥1000㎡)。

  表(一)中17个社区,尚有4个社区未能按照规划设置(如梅都、梅丰、长城和福强社区),现已配置了社康中心的13个社区仅长尾社区达标(1120㎡),其他社康中心其建筑面积在300~680㎡,大多在300~450㎡之间,达不到《深标》(2017修订)≥1000㎡的要求。

  3、文化活动室《深标》(2017修订)标准总建筑面积为1000~2000㎡,根据服务人口确定,大部社区未达标。

  结论:调研社区资料包括了福田区三个完整街道办所属社区的数据资料,虽然时间有限,无法获得更全面的资料,但总体看来,已具备了一定的代表性,扩大到全区范围,存在的共性问题也已凸显,可以通过下一步提出对策完善全区相关数据。

  三、 对策建议

  依据《深标》(2017修订)重点对涉及社区级公共设施中的“社康中心”提高标准,是为了满足深圳卫计委“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全面提高社康中心服务能力”,和《社区健康服务结构设置规则(2016~2020)》。“日间照料中心”是为了适应深圳市老龄人口快速增长速度和老龄化社会趋势,依据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而修订。而社区文化活动设施按原标准亦配置不足,按照习近平主席关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因此,这三个项目是民生之“基本”,必须在全区按照新标准补短板,以公平惠民。

  (一) 、统筹计划、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牵头领导下,福田区作为责任主体单位,街道、社区各级政府机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将补齐社区公共设施民生工程作为全区经济建设重大工程来抓,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为全市推广做出榜样。

  (二) 、分工负责、摸清社区公共设施“家底”

  建议由街道办领导,社区工作站负责对全市各所属社区人口、社康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等基本公共设施配置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相关基础资料,对照《深标》(2017修订)找出差距。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初步提出各自解决方案,列表汇总至街道,上报区政府。

  (三) 、精准施策、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建议在区委领导下,分管副区长亲自挂帅,区发改委牵头,市规土委区分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针对各街道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发挥自下而上的集体智慧、听取民意,精准施策立项,制定切实可行计划,保证高效高质完成任务。

  建设和实施社区公共设施应充分与各街道社区在建、拟建和规划的城市更新、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土地整备项目相结合予以配置(上述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需单独占地),充分利用各社区可供使用的房产(需收购的由政府负责收购),严格按《深标》(2017修订)执行,并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覆盖到位。有条件时刻将以上项目结合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及活动的需要。

  (四)、多方护航、后续监管到位

  除区政府财政负责资金保证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区规划分局在过程中,应多与市里沟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规划指引和落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同时应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相关规划的落实监管。

  福田区政府一直致力于建设“首善之区”,只要全区各级政府、机构、部门“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去干,相信以上目标在市民支持下一定能实现,让全区人民的生活更幸福美满!


  【办理答复】

  关于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180188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彭琛等各位代表:

  感谢你们提出的关于《福田区应率先按规划标准补全民生必配“社区级公共设施”短板的建议》(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180188号)。针对建议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福田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情况

  福田区作为我市较早建成区之一,早期普遍存在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规划滞后、配置不足且不合理等问题,制约我区民生服务工作开展。现阶段各类服务用房情况如下:

  (一)街道社区党建用房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深办发[2015]16号文)的相关规定:“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服务群众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且必须为政府自有产权物业”。按照上述标准,截至2017年底,我区10个街道95个社区党建用房达标率仅61%,仅有58个阵地达标社区。

  (二)社康中心用房基本情况

  福田区共有76处社康中心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用房建筑面积合计约4.18万平方米,社康中心服务范围虽已基本实现覆盖全区,但自有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足35%,大多数用房依靠租赁解决,且规模偏小。

  (三)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

  福田区共有23处已有场地的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包含18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个老年人颐养之家和1个福利中心,建筑面积合计约3.5万平方米,但自有用房建筑面积比例和规模均偏低。

  综上所述,现有民生服务用房的供给与实际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亟待提升解决。

  二、已启动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及配置标准研究工作

  2016年,我中心启动了福田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发展及布局规划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化研究成果,研究制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指导我区公共服务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布局及建设。

  并组织人员逐一逐点对各街道社区办公及服务群众用房、社康中心、养老用房等进行了现状摸底,掌握了物业空间位置布局、权属、建筑面积等情况,已完成全区10个街道的95个社区公共服务设施、76个社康中心、23处养老用房等使用现状核查、设施运营分析和物业资源统筹分级管理等相关工作,形成了福田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发展及布局规划研究报告。

  三、近期公共服务设施落实情况

  为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我中心积极通过更新项目规划配建、社会物业购置、租赁、政府物业内部统筹调剂使用等方式,科学规范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合理配置与供给。

  一是通过社会物业购置项目如:1、通过购置香蜜三村、园东花园等项目新增11877.92平方米社区党建用房,完成了紫荆、园东等12个社区党建用房面积达标;2、通过购置信托花园、福宇轩等项目,福保街道明月社区、沙头街道新沙社区等6个社区实现新增自有产权社康中心用房,合计约5000平方米。

  二是通过城市更新项目规划配建接收如:1、在莲花街道康欣社区授权传麒景苑项目1010平方米物业作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在园岭街道上林社区授权清凤荣盛创投大厦项目407平方米物业作为社区服务用房;3、在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授权中电迪富大厦7248平方米物业作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在园岭街道华林社区授权安吉尔大厦702平方米物业作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中心将以正在开展的规划研究成果为指引,继续大力解决民生用房紧缺问题。社康用房新增布局规划如:1、国际展览中心更新项目将在园岭街道华林社区新增1000平方米社康用房;2、上沙村城市更新项目将在沙头街道上沙社区新增1000平方米社康用房;3、长城开发彩田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将在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新增1000平方米社康用房;4、金领假日公寓项目将在福田街道口岸社区新增1000平方米社康用房;5、宝能公馆项目将在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新增700平方米社康用房等。

  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布局规划如:1、金领假日公寓项目将在福田街道口岸社区新增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用房;2、上沙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将在沙头街道上沙社区新增3910平方米养老院;3、天健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将在莲花街道狮岭社区新增5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用房;4、深业中城项目将在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新增1500平方米老年人日照中心用房等。

  未来,我中心还将加大民生服务用房统筹规划及配建、购置等力度,力争实现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

  感谢您对我中心民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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