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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1-16 09: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中心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具体负责,并安排了5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均开展顺利。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2年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通知公告83条、工作动态24条、常见问题11条、规划计划及总结2条、预决算信息2条、“三公”经费信息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手段主要以网上公开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量偏少,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争取队伍进一步扩大,素质明显提升。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中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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