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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2-18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编制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电话:83871225。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中心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建文主任任组长,邹嫦红副主任具体负责,并安排了5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通知公告27条、政府物业信息228条、工作动态22条、民意征集5条、预决算信息2条、专项资金信息1条、常见问题10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 另外,我中心2015年度在深圳商报及深圳特区报共刊登6期“物业购置征集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中心从事全(兼)职人员共5人。2015年我中心没有出现公开政务信息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情况 

  2015年我中心共收到网上政务信息咨询5人次,回复咨询5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中心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中心虽然按要求较好地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但与《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部分公开项目的内容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最大程度地方便市民群众查询和了解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的知情权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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