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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2012年度预算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2-28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本预算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单位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报告所列内容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

  一、本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是区政府主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的事业机构(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订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物业管理,并检查、监督各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

  3.负责编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资产收益计划。

  4.接受区政府委托对政府物业资产进行管理,保证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5.代表区政府对政府物业行使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和产权界定权,并进行统一接收、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架构和人员情况

  本单位机构设置主任1人,副主任2人,调研员1人,内设综合部、物业管理部、经营部、产权登记部四个科室及下辖沙尾工业区物业管理所、城管基地物业管理所。

  现我中心在编全额拨款事业编14人,雇员编2人,离退休6人,沙尾工业区物业管理所定员编9人、临时工14人,城管基地管理所聘用临时人员共42人,沙尾所和城管所人员办公经费从政府物业收益中返拨。

   二、2011年支出及绩效总体情况

   2011年全年预算安排总支出1096.99万元(不含税费返拨),基本完成了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努力实现政府物业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对政府物业数据进行了核对和整理,建立了相关的档案。

  (二)建设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需求书制作,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

  (三)做好产权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物业房地产证21处。

  (四)加强文体场馆物业使用情况调研,对文体局关于文体场馆的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应移交政府物业的追缴、接收和产权登记,认真做好授权使用工作。对不按规定移交的开发商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缴。先后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对竹盛花园社区配套物业、益田豪园居社区配套物业等进行了追缴。

  (六)做好政府物业的接收和调配使用工作,将金地工业区部分厂房、锦峰大厦部分物业由出租经营收回改作区政府有关单位办公用房。

  (七)加强社区配套物业规划建设的监管,从源头上把好社区配套物业规划建设关,实行“两个提前介入,一个事后监督”。我中心根据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需求情况对每个拟开发地块提出规划意见,从而确保从根本上解决社区服务用房类型不完善、面积不达标、位置不理想的状况。今年我中心已对“红树绿洲”、“下沙村旧城改造”、“福保桂花苑”等十几个拟开工项目的社区配套物业规划进行了审核、修改,确保社区配套用房高标准、高起点、高效能的规划和建设。

  (八)加强社康中心用房的购置工作。根据区政府五届34、73、74次会议精神,今年购置慢病院业务用房18套,梅林医院业务用房15套,总面积为3245平方米。

  (九)加强政府物业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政府物业安全使用。积极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了2011年度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制定配套的《福田区政府物业接收与购置》等8个试行的实施细则由区政府颁布执行,为规范政府物业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依据。

  三、2012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2012年的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我区“首善之区,幸福福田”发展战略,通过创新和完善《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和新颁布的8个配套实施细则,规范政府物业管理行为,实现政府物业管理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保证政府物业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政府物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2年,我中心物业出租收入预计达到8000万元。

  (二)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确保政府物业规范管理。通过认真履行区委区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严格执行《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和8个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确保政府物业规范管理。

  2.加大政府物业产权申报登记、授权使用和社区配套物业清理移交工作力度,防止政府物业资产流失。一是进一步做好已移交我中心管理的政府物业的产权申报登记工作和政府物业的房地产证办理工作,减少政府物业流失风险,完善政府物业资产台帐管理,及时掌握政府物业变化的动态数据,为区政府调配政府物业,提高政府物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做好新建政府物业的接收和其他未纳入我中心统一管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的清查和授权使用工作;三是做好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清查和接收工作;四是采取法律行动,通过司法程序,向拒不移交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追收,防止政府物业资产流失。

  3.加强经营性政府物业租赁管理,确保租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一是做好经营性物业资产收益计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租赁合同到期物业的终止、续租和租金的收缴、催缴工作;三是做好经营性政府物业出租招标相关工作。重点做好福田区科技广场、沙尾工业区产业置换项目——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二期物业等政府物业租赁相关工作,四是加大对欠租欠费追缴力度,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拖欠租金,确保政府物业收入足额上缴财政。

  4.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实现对政府物业信息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完善政府物业数据库,将所有物业档案资料和租赁合同的租金、批准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二是根据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继续做好系统的后续维护工作;三是利用管理系统做好全区政府物业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准确掌握政府物业动态数据,进一步摸清政府物业家底。

  5.认真落实政府物业安全管理责任,着力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着力抓好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继续落实好政府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着力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经营性政府物业为重点,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三是着力抓好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的完善。对陈旧老化失效的消防器材设备等,及时进行更新、更换和整改,以防患于未然;四是着力抓好日常的物业管理和维修工作。加强日常物业监管和安全巡查,按照规定对需要维修的物业进行维修维护。

  6.继续做好“双到”扶贫工作,确保达到规定目标要求。按照帮扶工作方案和省、市、区的考评要求,通过加强与帮扶村干部的沟通协调和对帮扶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扎实推进“双到”帮扶工作,确保帮扶项目得到有效落实,达到规定目标,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7.加强政府物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在加强纸质档案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政府物业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政府物业档案安全。

  8.进一步加强社区配套物业规划建设的监管、接收与购置,确保社区配套物业规划建设科学合理。一是做好新建项目社区配套物业规划设计的监督,确保规划科学合理;二是做好新建项目社区配套物业的接收和购置;三是做好政府物业及社区配套物业的调配使用。

  四、2012年部门经费预算

  为完成上述目标和任务,2012年预算总规模为2985.49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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