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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福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1-11 11:04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针对《福田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中提出的涉及我局的审计发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部门代编下属单位预算,且部分预算分配下达时间较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福田区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实施办法》(福财规〔2021〕2号)“第十一条 强化主管部门经费管理职责(三)政府卫生健康投入属部门预算范畴的项目列入区卫健局部门预算,由区卫健局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总预算并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避免资金浪费,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我局代编区卫健系统财政核拨补助单位的财政拨款预算。

    在2022年的预算编制中,我局强化预算管理,细化指标分配,年初代编预算在预算编制时加大落实分配比例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分配比例达75%;考虑到主管部门的资金统筹管理、监管职能,以及下属单位绩效考核的时序安排,预留统筹经费比例为25%。截至2022年9月30日,区财政局年中统筹调减经费、追加疫情防控经费、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调整后代编预算统筹比例为9%,相比2021年同期下降6个百分点。未分配经费的项目均为据实结算项目,需按照各单位实际发生数或年终《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据实结算。考虑到后付制项目上半年工作量应用于下半年,且《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作为卫生系统年度重要考核,一般于第四季度开展,我局认为预留部分统筹经费符合卫生系统管理实际,较为合理。同时,2023年的预算编制,我局进一步严格控制代编预算的比例,把预算细化到资金使用单位,当年预算统筹分配比例达90%。

  二、关于“个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进一步规范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别是需要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的,及时落实到业务科室细化方案并分解下达。受“0216”疫情冲击影响,2022年已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仅2月份收到的一笔206.1万元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从接收至分配下达时间超30天(2月10日收到区财政局通知,4月8日分配至各资金使用单位),逾期分配说明已报区财政局备案。除此笔经费外,其他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均已按时下达至各资金使用单位。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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