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06 14:36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0月27日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6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工作
9月6日,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2023年9月27日,我局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听证会公告,公布了听证目的 、听证内容、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听证会时间、听证会地点、听证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10月7日,我局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告,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陈述人、书记员、听证参与人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有13名,人员的构成:听证主持人陆小游担任,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听证员刘燕茹,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听证员谢泽灵,职务为福田区卫生监督所四级主办。听证陈述人冯权新,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中医科科长 ;书记员肖丹婷,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中医科一级科员;听证参与人分别为福田区财政局肖钰、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武双鑫、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蒋子云、福田区妇幼保健院郭含章、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崔英姿、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卢诚君、福田区风湿病专科医院尹志华、福田区肛肠专科医院任双。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3人,实到13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的目的;
2.书记员核实听证参加人身份;
3.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
4.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人员情况并宣布听证会开始;
5.听证陈述人陈述《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编制情况;
6.听证参与人陈述意见;
7.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与人的陈述意见进行说明;
8.听证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9.听证参加人审阅本人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二、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
(一)听证参与人普遍认为《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比较全面,听证会前已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二)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在第三十条经费使用范围中增加专科培育人员等人才培养支出,增加小型设备购置、专家会诊、专家顾问、科研助理等业务开展支出。
(三)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明确区临床重点专科的周期考核结果应用。
(四)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在第三十二条中,两年考核结果为D的,取消区临床重点专科资格相关表述里,明确两年是连续两年还是任意两年。
(五)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明确专科建设的周期,并将每年区临床重点专科的财政补助经费下放时间调整至上半年。
三、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一)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二)点予以部分采纳,因人才范围较大,可适当增加人才培养经费范围。业务开展范围较大,专家会诊、专家顾问费用支出属于提高诊疗水平范围,已在管理办法中体现。本周期区临床重点专科每年财政补助经费数额相较上一周期降低,为确保财政补助经费最大程度促进专科发展,建议购置设备等可由依托单位自筹经费支出。
(二)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三)点,予以采纳,明确考核结果应用为“考核结果分为A、B、C、D级四个档次。年度考核结果为“A”的,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上调20%;年度考核结果为“B”的,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不变;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下调20%;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予以批评,停止下拨当年财政补助经费并限时整改,整改不通过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的,取消区临床重点专科资格。”
(三)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四)点,予以采纳,在第三十二条中,两年考核结果为D的,取消区临床重点专科资格相关表述里,明确两年是连续两年。
(四)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四)点,予以采纳,明确专科建设的周期为4年一周期,为保障经费科学使用,可将每年区临床重点专科考核时间调整至上半年。
同时,我局将根据听证意见,继续完善和细化管理办法。
特此报告。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