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22 14:42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统筹、集约规划信息化项目实施,避免重复建设,福田区卫生健康局拟编制《福田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拟通过公开招标面向社会选择一家有经验、有实力的咨询单位,协助完成相关调研和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咨询证书(范围:电子或信息工程)且具有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化或三甲医院信息化建设)咨询案例。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规划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技术实施能力等;咨询团队不少于3人,拟安排项目团队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协助完成相关调研和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团队负责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证书或国家应用软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软件质量检验高级工程师证书,团队人员中应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名称:系统规划与管理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三、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中标签订合同后45日内
(二)服务地点:福田区
(三)报价要求: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中标价为依据;
4.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所列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5.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7.响应人需对项目内容进行保密,并在中标后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四)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五)投标方式: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工作方案、报价清单、资质证明等)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不得在投标文件上出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5号深圳市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1楼,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23时59分。
(七)中标结果通知:投标截止后的7日内,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单独另行通知。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八)验收: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项目验收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服务费支付的重要依据。
(九)违约责任:如果响应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暂定的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交付扣除千分之三的服务费用。
(十) 其他:
(1)该项目形成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著作权归属采购人。
(2)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在宣传过程上展示中标单位名称及标识。
(3)中标单位若出现剽窃,弄虚作假的情况,必须向采购人退回全部经费。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浩,电话号码:1338031667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5号深圳市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