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辖区预付式经营医疗机构申报纳管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28 16:28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福田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健康领域预付式经营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辖区卫生健康领域经营主体开展预付式经营的,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扫码申报
辖区卫生健康领域经营主体开展预付式经营的,应在2025年8月15日前,通过“预付码上查”平台(附件1)申报纳入全市预付式经营主体监测预警系统经营主体库。
二、报送相关附表
辖区卫生健康领域经营主体开展预付式经营的,除了主动扫码申报外,需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预付式经营主体报告表》(附件2)、《报告承诺书》(附件3)及预付资金保障凭证,后续每季度末应向卫生健康部门更新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预付码上查”平台
2.预付式经营主体报告表
3.报告承诺书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8日
(香蜜湖、梅林、华富、沙头片区联系人:陈宝生,联系电话:82034191;华强北、园岭、莲花、南园片区联系人:余平品,联系电话:82034187;福田、福保片区联系人:黄晓红,联系电话:8203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