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听证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31 10:29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24日15:00在福田区委大楼22楼2222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深圳市福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工作
2025年12月1日,我局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福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听证会公告,公布了听证目的、听证内容、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听证会时间、听证会地点、听证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12月11日,我局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福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告,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陈述人、书记员、听证参与人名单等事项。12月15日我局向听证参与人送达听证会材料。
(二)听证会召开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有14名,人员的构成:听证主持人林宇行担任,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副科长;听证员吕诗俊,职务为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听证员赵毅,职务为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级主办科员。听证陈述人曾文茜,职务为福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书记员李远博,职务为福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员;听证参与人分别为深圳市眼科医院钟灏晞、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陈英、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李诺、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彭献、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侯晓燕、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林宝妮、深圳爱尔眼科医院岳宁、深圳华夏眼科医院韩冰、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李明飞。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4人,实到14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的目的;
2.书记员核实听证参加人身份;
3.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
4.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人员情况并宣布听证会开始;
5.听证陈述人陈述《深圳市福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情况;
6.听证参与人陈述意见;
7.听证陈述人对陈述意见进行解答说明;
8.听证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9.听证参加人审阅本人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二、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
(一)听证参与人普遍认为《深圳市福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比较全面,听证会前已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二)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设立整改机制,现场督导评估不合格的医院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仍不合格再取消筛查资格。
(三)部分听证参与人认为现场督导评分分级区间小,各指标分值大,容易导致少量指标不达标即不合格,建议扩大现场督导评分分级区间。
三、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一)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二)点建议设立整改机制,我局考虑暂不采纳,理由如下:1.《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和现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现场评估不合格的联盟医院,将取消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联盟资格。该规定属于专项工作的刚性要求,若采纳“整改后再取消”的意见,将构成对上级政策的实质性突破,可能导致管理办法因不合规无法生效。2.近视筛查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决定后续干预措施的有效性,现场督导评估不合格,筛查质量无法保障,若增设整改环节,会弱化督导评估的震慑力,使部分医院产生“即使不合格也有补救空间”的侥幸心理,降低对前期准备和日常规范的投入力度,导致督导评估从“质量把关”异化为“事后补救”,违背分级管理办法制定的初衷。
(二)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三)点建议扩大现场督导评分分级区间,我局考虑暂不采纳,理由如下:1.现场督导评估评分表参照使用《2025年深圳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工作现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中的评分标准,对筛查人员资质、现场仪器设备摆放、筛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指标设置了全面、科学的评估考核,每一个评估项目的分值均是合理分配,且是保障筛查工作质量的基础要求,符合上级文件考核要求。2.管理办法规定筛查医疗机构是按综合评估分数进行分级管理,现场督导评估分数只是其中一部分数据结果,医疗机构可通过提高综合评估考评成绩获得高评级,现场督导评估分值设置并不会影响医疗机构评级结果。
同时,我局将根据听证意见,继续完善和细化实施细则。
特此报告。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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