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区委政法委 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31 09:23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夯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和服务,促进患者康复,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区卫生健康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组织制定了《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2月30日
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建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夯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务管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市卫生计生委 市民政局 市财政委 市综治办关于引入社会工作者加强基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卫计公卫〔2017〕88号)及《深圳市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强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康复等各项社工服务落细落实,提升高风险、不稳定、无监护等患者个案服务质量,助力患者更好融入社区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依据真实、可量化的数据与事实,避免主观臆断,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社工实际工作表现。
(二)问题导向原则
聚焦服务对象问题的解决程度、需求满足状况、康复促进效果等,以服务产出与实际成效作为关键考核指标。
(三)推动发展原则
关注社工在不同阶段的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等动态变化,注重社工长远职业发展,助力持续精进服务能力。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由福田区政府财政资金购买服务、驻点于各级各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街道、社区工作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从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入职不足6个月、因病/产假等原因导致当年休假超过6个月的社工不参与年度评估。
四、考核周期
考核按年度进行,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
五、考核内容
分为一线岗位、区级督导岗位、区级统筹协调岗位进行考核。
(一)一线岗位考核内容
1.综合表现
(1)职业伦理。重点考核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工作伦理规范(患者隐私保护、信息保密)等情况。
(2)工作态度。重点考核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包括遵守纪律、履职尽责、主动学习等情况。
(3)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解决问题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情况。
2.专业服务
(1)访视工作。与社区关爱帮扶小组紧密联动,完成访视工作量。了解患者病情及风险变化、居家康复、社会支持等情况,督促服药和家属监护责任的落实,洞察患者需求,提供支持和帮助。
(2)个案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个案服务,帮助改善服务对象心理状态、社会功能、生活质量等方面。做到“一案一档”,档案完整,包含个案建档、知情同意、服务计划、服务过程、结案报告等全流程。重视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定期回访、满意度调查等收集反馈,持续优化个案服务。
(3)小组工作。紧扣服务对象需求,协助组织小组活动,主题针对性强,小组参与度高,成员互动良好,促进组员交流成长。
(4)健教宣传。协助组织精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内容通俗易懂,受众覆盖面广,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和精神疾病防治意识,营造和谐共融的社会风尚。及时收集居民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宣传方案,增强活动吸引力与实效性。
(5)社区康复。组织或协助组织患者参与社区康复活动,如职业训练、文体活动等。活动组织精细周全,场地、安全保障到位流程安排合理,助力患者功能恢复与社会融入。联动社区志愿者:链接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资源,丰富活动内涵,拓宽患者康复支持网络。
3.附加项
(1)加分项。在个案管理、流动患者动员纳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考核予以加分。
(2)扣分项。因工作严重失职出现在管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引发舆情或有效投诉,考核予以扣分。
(二)区级督导岗位考核内容
1.综合表现
(1)职业伦理。重点考核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工作伦理规范(患者隐私保护、信息保密)等情况。
(2)工作态度。重点考核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包括遵守纪律、履职尽责、主动学习等情况。
(3)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解决问题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情况。
2.专业服务
(1)社康督导。重点考核督导工作开展频次及督导过程完整性。
(2)个案督导。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服务进行督导考核,且个案的开案和结案过程均需严格遵循专业规范,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对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进行督导考核,确保“一案一档”,档案完整,含个案建档、知情同意、服务计划、服务过程、结案报告等全流程。确保督导个案的服务质量和效果,服务对象需求评估精准、服务计划适配性高、介入过程及时有效、服务成效显著、结案处理规范、服务对象满意。
(3)小组工作。紧扣服务对象需求,协助组织开展患者或家属小组活动,主题多元,针对性强,重点考察小组成员的参与度及满意度。
(4)健教宣传。协助组织精神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内容通俗易懂,受众覆盖面广,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和精神疾病防治意识,营造和谐共融的社会风尚。协助收集居民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宣传方案,增强活动吸引力与实效性。
(5)社区康复。组织或协助组织患者参与社区康复活动,如职业训练、文体活动等。协助社区康复活动组织周全,流程安排合理,患者或家属满意。
3.附加项
因工作严重失职出现在管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引发舆情或有效投诉,考核予以扣分。
(三)区级统筹协调岗位考核内容
1.德。重点考核政治觉悟与专业导向、工作纪律与执行力、团队协作与人文关怀、服务态度与专业素养、职业道德与遵纪守法。
2.能。重点考核工作计划与执行能力、前瞻性与问题解决能力、有效沟通与共情能力、资源整合与专业能力。
3.勤。重点考核勤勉尽责与制度遵循、任务执行与参与度、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
4.绩。重点考核工作执行与工作成效、业务推进与创新实践。
5.廉。重点考核隐私保密与信息安全、公正服务与维护权益、接受监督与持续改进。
6.附加项。因工作严重失职出现在管患者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引发舆情或有效投诉,考核予以扣分。
六、组织实施
(一)福田区精神卫生中心每年度发布考核细则,由驻点单位、服务单位对精神卫生社工进行综合考核,区精卫中心汇总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于次年一季度内完成。
(二)区卫生健康局、区委政法委、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对精神卫生社工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抽查。
(三)严格按照标准考核,杜绝打人情分、“平衡照顾”等现象,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七、结果应用
(一)等级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五类,优秀(n≥90分)、良好(80分≤n<90分)、合格(70分≤n<80分)、基本合格(60分≤n<70分)、不合格(n<60分)(n为考核得分)。
(二)结果应用
1.激励示范。通过经验分享等形式对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社工予以宣扬,塑造行业榜样,引领精神卫生社工队伍奋进前行。
2.职业发展。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参访交流和培训等;考核基本合格的,由购买服务方予以面谈,当面指出问题,社工应当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和进度安排。考核不合格的,由服务提供机构更换该岗位社工。
3.绩效联动。年度考核结果情况与社工机构服务费用情况挂钩,鼓励社工机构内部给予社工经济激励。
八、有关要求
本考核办法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为3年,由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标准(一线岗位)
2.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标准(区级督导岗位)
3.福田区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工作考核标准(区级统筹协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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