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4 10:49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公布福田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众可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wjj/)的政务公开的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点击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206室,联系电话:0755-82918108,传真:0755-82918346,电子邮箱:ws@szft.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条例,围绕业务职能,及时将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及相关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工作动态的形式公布,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深入推进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318条。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传播方式,及时发布我区医疗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大力提升辖区群众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坚持每年报告卫生健康系统预算和决算情况,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推动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书面申请、网上受理等渠道的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申请。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共办结20件。对比上年,申请数量同比增加超过30%,群众对行政处罚领域关注度较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增强规范意识。及时规范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优化门户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升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建设,优化线上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做好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和规范开展区卫生健康系统网络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防治不法分子利用网站漏洞进行网络攻击,确保我局门户网站安全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
持续强化考核评议,统筹日常业务和年度重点任务,将区属各医疗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区卫生健康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通过奖优罚劣等措施,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继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相关执法公示事项,按规定在“福田区政府在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相应行政执法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工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解能力和信息公开技能。同时,通过专家现场指导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水平,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公开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二是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把群众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