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深户,女方省内非深户办计划生育服务证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14 11:13来源 : 区卫计局
问题:尊敬的领导,我在福田政府在线上看到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的政策,政府并出台《关于调整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规定的通知——深卫人计管〔2012〕18号》,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女方户籍在市外的已婚育龄夫妻(俗称“单边户”),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也可以在深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既然有以上规定,因妻子怀孕六个月,长途回乡办理较为辛劳。我想咨询我能否与我妻子在深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因妻子怀孕六个月,长途回乡办理较为辛劳。
回答:您好,女方户籍不在本市,但长期居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可以在男方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一孩登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一)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
(三)领证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
(四)已怀孕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册);
(五)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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