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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辖区诊所转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2-05 16:52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辖区各相关类型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已于2023年6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辖区诊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等类诊所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转备案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辖区存量诊所转备案工作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前时间已届期限,从掌握的办理情况看,仍有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未办理转备案手续。为避免逾期证件被注销的情形出现,请至今未办理转备案事项的机构,尽快按照要求办理该事项。逾期不申请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将被依法注销。

  特此通知。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5日

  (区卫生健康局办证窗口咨询电话:0755-8297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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