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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3-04 10:13来源 :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深圳菲莱中医(综合)诊所等14家医疗机构:

  经核查发现你机构主体资格存续状态为注销或吊销,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你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显示主体资格已注销或吊销机构信息表(14家)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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