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田区设立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绿色通道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11 00:00来源 :
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福田区设立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绿色通道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四日
福田区设立独生子女家庭计生绿色通道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福田区委、区政府“制度唯上,阳光理政”理念,实践科学发展观,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为独生子女家庭开辟计生绿色通道,设立独生子女优先窗口,简化独生子女办事程序,体现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爱,具体办法如下:
一、区、街道、社区三级设置独生子女家庭办事窗口。
在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及社区办证点设立独生子女窗口,在显著位置摆放“独生子女窗口”指示牌,专门接待独生子女家庭咨询和办理有关计生业务。在独生子女家庭办事人员较少时,指示牌换为“独生子女优先”,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优先办理计生业务。
二、简化独生子女家庭办事程序。
我市户籍人口和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来我区计生窗口办理业务时,仅需提供以下三项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证件需现居住地查验合格);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情况核实表》。上述三项材料齐全的,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
三、简化独生子女家庭办事程序,不适用于市外迁户人员。
对于市外人员随迁、招调工(干)、投资入户计生审核办理业务,仍按全市统一要求办理。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区人口计生局。